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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6社招

招聘批次:

26社招

招聘岗位:

招聘时间:
2026-02-09 ~ 2026-02-23
收录日期:
2026-02-09
招聘城市:

为加强国资监管力量,提升国资监管质效,丽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面向丽水市属和全市范围内县(市、区)属国有企业公开选聘国资监管专员。

丽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聘国资监管专员公告

为加强国资监管力量,提升国资监管质效,丽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丽水市国资委)决定面向丽水市属和全市范围内县(市、区)属国有企业公开选聘国资监管专员2名。

一、选聘对象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熟悉并自觉贯彻执行有关国有资产监管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勤勉尽责,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履职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
3. 身体健康;
4. 现为丽水市属和全市范围内县(市、区)属国有全资及控股企业及其所属各级国有全资、控股企业的劳动合同制人员;
5. 年龄40周岁以下(1986年2月1日以后出生);
6. 近两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
7. 专业要求参照《2026年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
8. 工作经历计算统一截至2026年2月1日。

二、报名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2月5日8:30至2月13日17:00。
报名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件主题格式:姓名-选聘国资监管专员
需提交材料包括:报名表、身份证扫描件、毕业证书、党员身份证明(如适用)、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近三年工作总结、工作业绩材料等共10项,以压缩包形式发送。

三、选聘程序
按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综合比选→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流程进行。综合比选满分为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按选聘计划数1:5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不足1:5的,综合比选成绩合格者入围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按1:1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拟选聘人选实行3个月工作考察期,期满考核合格后与丽水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578-2091733(丽水市国资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578-2090762(派驻纪检监察组)
公告信息在“丽水国资”微信公众号发布,请保持通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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