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2026年实习
招聘批次:
2026年实习招聘岗位:
- 招聘时间:
- 2026-03-04 ~ 2026-03-18
上海政法学院是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管理的事业单位,是一所以法学为主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特色鲜明政法类高校。学校已构建了覆盖本科、硕士、博士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同时依托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等平台开展国际司法交流培训与智库服务。
上海政法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政法学院是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管理的事业单位,是一所以法学为主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特色鲜明政法类高校。学校已构建了覆盖本科、硕士、博士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同时依托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等平台开展国际司法交流培训与智库服务。
为满足学校事业发展需求,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与学校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优秀人才。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2026年计划招录专任教师22人、专职辅导员5人,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师德高尚、品行端正。
2. 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学术水平和教学科研能力以及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
3. 专任教师岗位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岗位有特殊备注的可放宽至硕士学位;辅导员岗位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4. 具有博士学位的应聘者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硕士学位的应聘者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8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
5. 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三、用工方式
专任教师岗位用人方式一般为劳动合同制,特别优秀者经学校综合考评后,在符合上海市入编条件的前提下可纳入事业编制;专职辅导员岗位用人方式为劳动合同制。采取劳动合同制用人方式的岗位,其相关待遇参照事业编制人员执行。
四、招聘流程
(一)应聘方式
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所有岗位招满即止。
2. 报名方式:请登录上海政法学院网上招聘系统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二)招录程序
1. 资格审查;
2. 考试考核:专任教师采取学院(部门)面试、学校复试的方式;专职辅导员由学校统一组织笔试、面试(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3. 考察体检;
4. 学校审定;
5. 公示及录用: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天。
五、政策咨询
人事政策咨询:李老师、平老师,电话:021-39225121;
网站技术咨询:尹老师,电话:18507142366;
专业方向咨询:详见附件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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