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事业单位26招聘
招聘批次:
26招聘招聘岗位:
- 招聘时间:
- 2026-07-24 ~ 2026-08-21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省内各高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校专职辅导员,旨在为高校提供专业人才支持。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等有关规定,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组织省内各高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6名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和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专栏是此次招聘信息的官方发布平台。应聘人员可登录查询《湖北省事业单位2026年统一公开招聘高校专职辅导员公告》《湖北省事业单位2026年统一公开招聘高校专职辅导员报考指南》《湖北省事业单位2026年统一公开招聘高校专职辅导员岗位表》《湖北省事业单位2026年统一公开招聘高校专职辅导员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以下简称《公告》《报考指南》《岗位表》《联系表》)等信息。两个专栏:(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ywzl/hbsszsydwgkzp/)(https://rst.hubei.gov.cn/hbrsksw/zlplks/hbssydwzpks/)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不能应聘人员: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的非2026届毕业生;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惩戒的;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报名渠道: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s://rst.hubei.gov.cn/hbrsksw/)进行。时间安排:提交报考申请(2026年7月24日11:00至7月31日17:00);报名资格网上初审(2026年7月24日至8月1日);资格审查(2026年7月24日11:00至8月1日9:00);缴费确认(2026年7月24日11:00至8月1日14:00);打印准考证(2026年8月5日9:00至8月8日9:00)。笔试:时间2026年8月8日(星期六)上午,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08:30-10:00)、《综合应用能力》(10:00-12:00),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阅卷结束后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重点测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于达到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的考生,各招聘单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表》规定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发布面试公告。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考试成绩计算: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后,按各占5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计分方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体检、考察: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等。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考察情况作为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公示及备案: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在本单位或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归口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备案。聘用:经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新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内无正当理由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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