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发展规划研究院26招聘
招聘批次:
26招聘招聘岗位:
- 招聘时间:
- 2026-07-30 ~ 2026-08-27
宁波市发展规划研究院是宁波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委托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机构规格为正局级。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研究;承担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体制改革重大问题等研究工作。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委编办和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宁波市发展规划研究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简介宁波市发展规划研究院是宁波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委托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机构规格为正局级。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研究;承担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体制改革重大问题等研究工作。二、招聘原则和办法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招聘岗位为产业研究,计划招聘1人。专业要求为电子信息(085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航空工程(085503)、航天工程(085504);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招聘范围为全国。其他资格条件为具备较强的独立科研能力,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38周岁(含)以下。五、招聘办法和步骤(一)报名与资格审查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14日。2.报名办法:发送报名材料到邮箱:[email protected]进行网上报名,发送的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形式、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通过网上报名的须电话确认报名材料是否发送成功。3.应聘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包括:(1)《宁波市发展规划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国境外院校学籍证明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3)相关业绩材料(著作、论文、科研项目、获奖成果等)复印件或扫描件。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初审进入面试的人员由组织人事处通知本人,同时告知面试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5.认定本次招聘的岗位为紧缺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时,按实际应聘人数进入面试程序。6.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资格审查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发展规划研究院网站上公布。(二)考试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1.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接到电话通知后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境外院校学籍证明)、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者不能参加面试。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3.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相同增加考试课目。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发展规划研究院网站上公布。(三)体检与考核参加体检人员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核不合格者淘汰。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四)公示与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市发展规划研究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进一步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五)联系地址与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福明街道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A座);联系人:叶老师、吴老师;联系电话:0574-89186783;公开招聘邮箱:[email protected];监督电话:0574-89186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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