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职业技术大学27年招聘
招聘批次:
27年招聘招聘岗位:
- 招聘时间:
- 2026-08-13 ~ 2026-09-10
宁波职业技术大学是国有公办的本科层次职业技术学校,于2025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其前身是1999年由浙江省重点的宁波中专等3校合并升格设立的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59年。学校是28所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先后入选浙江省重点建设高职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和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曾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称号和中华职教社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是全国高等职业学校校长联席会议主席单位和秘书处单位。2024年10月,宁波市出台方案着力将学校打造为全国一流高水平职业技术大学。
宁波职业技术大学是国有公办本科层次职业技术学校,现面向社会招贤纳士。
一、招聘岗位:学科带头人、专任教师、研究人员。
二、任职要求:
1. 基本要求: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具备良好职业素质,具有招聘岗位所需学历、资历、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2. 学术要求:学科带头人需具有高级职称,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或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1项,年龄45周岁以下,优秀正高职称者可放宽至50周岁;专任教师和研究人员要求近五年以第一作者(不含通讯作者、不含导师为第一作者)在浙大二级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思政类和艺术类可适当放宽要求,年龄38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具有副高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各学院招聘专业和研究方向不同,详情见招聘海报。
三、福利待遇:提供宁波市事业编制岗位,长三角地区具有行业竞争力薪酬待遇;优秀博士第一年考核合格后享受校内副高待遇二年;开设专业技术职务直聘绿色通道;获宁波市安家费、购房补贴和学校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紧缺优秀人才待遇面议;符合条件可申请高校联培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协助解决高层次人才配偶工作和子女入学问题;可采用“校企双聘共享”方式联合招聘,海外、外籍人才可柔性引进;报销高层次人才面试住宿费和往返交通费。
四、应聘方式:招聘工作全年开展,随时接收应聘申请。点击链接下载《宁波职业技术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将《报名表》、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近五年的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附著作、论文、科研项目、获奖成果等清单)以及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奖的荣誉证书等其他相关证书扫描件,发送邮件至人事处邮箱或应聘岗位对应的各学院(部)邮箱,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学历/职称+专业+岗位”。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老师,姜老师
联系电话:0574 - 86891327,86891361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庐山东路388号宁波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
邮编:31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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