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法学院招聘法学博士后
招聘职位:
法学博士后 搜索同类职位清华大学法学院2025年秋季博士后招聘启事(申请截止日期:2025年8月15日)
发布时间: 2025-07-11
一、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简介
清华大学法学院复建于1999年4月,经过多年发展,形成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拥有一批著名的法学学者。清华法学院具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8月,国家人事部正式批准我院设立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法学学科是清华大学重点建设、优先发展的学科之一,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实力,在国内法学学科评估中名列前茅。法学院的学术交流十分活跃,已与一批世界一流的法学院开展广泛、深入的合作,具有很高的国际声誉和国际影响力。
二、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法学(以清华大学招聘网公布信息为准)
三、申请条件
1.申请者应具备《清华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中所规定的基本条件:
(1)申请进入学校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应当德才兼备,一般应为三十五周岁以下新近毕业的博士毕业生;
(2)学校不招收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在职工作人员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3)申请者能够保证在站期间全时从事博士后研究。
四、申请方式
法学院每年春、秋季学期各招聘一次博士后。
申请者登录清华大学招聘网查询合作导师招聘信息在线申请,同时申请阶段须提交以下材料,纸质书面材料提交齐全后,视为正式申请(其中1-3项,同时提交电子版)。
(1)个人履历;
(2)清华大学博士后申请表;(见附件)
(3)研究计划;
(4)推荐信2封; (见附件)
(5)博士论文及其他代表论著不超过3篇(册)。
待上述全部提交后,视为正式申请,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水木学者 计划由申请者自荐、学院遴选后,择优推荐到学校参加 水木学者评选 。自荐者请同时提交 水木学者 申报材料,详见《 水木学者 计划申报工作的说明》。(附件)
五、受理时间
2025年秋季学期系统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8月15日。
材料受理截止后,经法学院初审后,统一组织面试。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陈老师
地 址:清华大学明理楼法学院117
邮 编:100084
E-mail:law39@,注明 姓名-应聘博士后 字样。
清华大学关于博士后的招收、管理等政策和规定,请登陆清华大学博士后网站了解详情。
附件【1清华大学博士后申请表.docx】
附件【2专家推荐信.docx】
附件【3 水木学者 计划申报工作的说明.docx】
附件【4清华大学水木学者计划申请书(国内).doc】
附件【5清华大学水木学者计划申请书(海外).doc】
免责声明:
此信息由清华大学法学院 (查看来源)审核并发布,我们转载该信息,仅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资讯、促进大学生及广大求职者就业之目的。该招聘职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时效性及合法性均由原始发布方“清华大学法学院”负责。我们作为信息转载平台,不构成求职建议,不涉及任何职业中介服务,不对其内容承担任何形式的保证责任。请用户在使用转载信息时保持审慎,自行判断并承担相应风险,求职请认准企业官方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