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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新区重点区域建设发展中心招聘辅助事务岗

招聘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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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6-08-01
工作地点:
  • 深圳,其它
职位类型:
全职

大鹏新区重点区域建设发展中心2026年第2次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信息来源:大鹏新区 信息提供日期:2026-07-31 11:15
  因工作需要,大鹏新区重点区域建设发展中心面向社会人员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人数
  结合工作实际及岗位空置情况,此次拟对外招聘1人,为辅助事务岗。
  二、招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3日9:00至2026年8月14日18:00。
  2.报名方式:此次报名及资格初审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请将下列所需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jfzx@)。报名材料扫描件制作成PDF文档以“姓名+报考岗位类别+联系电话”命名(如:张三+辅助事务岗+135****1234.pdf),同时,邮件主题务必标注“姓名+报考岗位类别+联系电话”。
  3.考生报名接受资格初审应提供以下材料:
  (1)《大鹏新区重点区域建设发展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需附上近期证件照;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验证证明扫描件;
  (4)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5)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劳动合同、相关工作经验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劳动合同在报名时无法提供的,可先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6)党员身份及党务工作证明等材料。
  (二)资格初审
  大鹏新区重点区域建设发展中心对报名者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出现未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材料不齐、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等情况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无效报名,不再通知考试。
  (三)注意事项
  1.学历学位验证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附件3),并将《承诺书》附在报名材料之后。报名时暂无法提供的材料,最迟应在资格复审前提供。若资格复审前仍未能提供,则取消聘用资格。
  2.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聘用条件,以办理录用备案手续时的资格复审为准。
  3.本公告所有涉及时间年限的计算截点为报名首日。
  四、考试及成绩公布
  (一)考试形式:本次考试采取线下笔试、现场面试形式。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手机畅通,逾期未参加将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二)笔试:合格线为70分,对于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以笔试成绩排名,按拟聘人数的5倍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三)现场面试:对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依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照招聘名额的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如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单位根据情况决定拟聘人员。笔试合格但未入围体检人员纳入后备人员库,其成绩一年内有效。
  (四)考试成绩: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合成。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及格线均为70分,70分以下者不计入排名,无体检、聘用资格。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先后顺序,按照岗位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考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ww***.cn[点击查看])公布。
  五、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分数高低排序,根据职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医院须为三级甲等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适岗能力测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资格复审及聘用
  考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经资格复查后,报新区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审批,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或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用工模式和待遇
  (一)正式录用后,由人力资源派遣机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实施派遣管理。
  (二)工资福利待遇按大鹏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大鹏新区重点区域建设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5-28336709。
  附件:
  1.大鹏新区重点区域建设发展中心2026年第2次编外人员招聘职位表
  2.大鹏新区重点区域建设发展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3.承诺书
深圳市大鹏新区重点区域建设发展中心
2026年7月31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大鹏新区重点区域建设发展中心2026年第2次编外人员招聘职位表.xlsx
附件2:大鹏新区重点区域建设发展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承诺书.doc
应聘方式:请留意职位介绍中的链接、邮箱、二维码等联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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