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法院系统招聘公告西藏法院2026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招聘职位:
为吸引更多优秀人才进藏建藏,推进新时代司法审判事业高质量发展,西藏法院系统 2026 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
一、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 31 名急需紧缺人才,专业为法学、信息安全、知识产权、社会学、信用风险与法律防控、刑法学等相关专业。重点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双一流”院校、法学重点院校本科生。
二、引进条件
应当具备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有事业心和责任感、遵守法律法规等条件;同时,存在不能按时毕业取得学历学位等情形的人员不符合引进要求。
三、工作程序
1. 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6 年 4 月 29 日截止,将报名资料以压缩包形式备注“姓名+联系方式”发送至对应报名邮箱,咨询电话 0891 - 6288808、0891 - 6288844 。报名资料包括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等多项材料。
2. 资格审查: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工作专班)进行审核,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
3. 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 50% 组成,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4. 体检和考察:以考试总成绩为参考确定人选,体检按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5. 审批和公示:提出拟引进人员名单,经研究审批同意后公示。
6. 录用派遣: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在藏工作不少于 5 年的协议。
四、政策待遇
按照西藏自治区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相关福利待遇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91 - 6288808、0891 - 6288844
校招公告:
为吸引更多优秀人才进藏建藏,进一步推进新时代司法审判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西藏自治区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相关规定,现就西藏法院系统2026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西藏法院2026年计划引进31名急需紧缺人才(附件1),专业为法学、信息安全、知识产权、社会学、信用风险与法律防控、刑法学等相关专业。重点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双一流院校、法学重点院校本科生。
二、引进条件
(一)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5.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6.具备长期服务西藏、奉献西藏的精神;
7.身体健康,适应高原环境;
8.自愿签订在藏工作协议书,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后在藏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
9.年龄在30周岁(1996年7月1日之后出生)以下,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91年7月1日之后出生);
10.原则上为应届毕业生,特别急需紧缺专业并从事与本专业相关工作的人员,可放宽至往届3年以内毕业生;
11.学历及其他条件符合具体职位要求。
(二)不符合引进的主要情形:
1.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
2.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
3.在各级各类考录或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8.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9.已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或尚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10.其他不宜引进情形的。
三、工作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29日截止,报名人员将报名资料按下列清单以压缩包形式备注姓名+联系方式发送至对应报名邮箱,咨询电话0891-6288808、0891-6288844。
1.报名表(PDF扫描版和Word版)(附件2);
2.身份证(PDF扫描版);
3.户口本或户籍证明(PDF扫描版);
4.大学以来的毕业证书(PDF扫描版);
5.大学以来的学位证书(PDF扫描版);
6.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7.法律职业资格证或获奖证书(PDF扫描版);
8.个人信用报告详版(PDF扫描版)。
注:2026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在校就读证明(由学校提供,PDF扫描版)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各一份。
取得两个及以上不同专业的主修、辅修学历学位人员,按照主修专业学历学位报名。
(二)资格审查。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工作专班)按照相关要求,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隐瞒本人真实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
(三)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组成,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以考试总成绩为重要参考,坚持以用为本、竞争择优、人岗相适原则,结合赴校了解情况、岗位特点、专业特长等因素,综合研判差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须在三级甲等及以上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引进对象自理。考察工作由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牵头组织实施。
(五)审批和公示。根据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情况提出拟引进人员名单,经研究审批同意后进行公示。
(六)录用派遣。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手续,并签订在藏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的引进协议。
四、政策待遇
按照西藏自治区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相关福利待遇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在人才引进过程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附件1西藏法院2026年度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xls附件2西藏法院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xls排版 | 于海鑫责任编辑 | 鲍智娟 滑梓媛二审 | 徐微微三审 | 赵天明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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