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招聘联合培养事务辅助岗

招聘职位:

联合培养事务辅助岗 搜索同类职位
发布日期:
2026-02-02
工作地点:
职位类型:
全职
专业类别:
来源:
上海海洋大学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联合培养事务辅助岗(项目用工)招聘启事
发布日期:2026-02-01
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按照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拟公开招聘项目用工1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用工方式:项目用工,与上海临港人才有限公司签订项目用工合同。
二、工作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999号。
三、用工期限:两年(试用期2个月),期满或项目结束合同自然终止,合同到期根据工作表现可以续签。
四、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学院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富有责任心,主观能动性强,善于沟通,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2.身体健康,品貌端正,心理素质良好,吃苦耐劳,能够适应长期出差;
3.具有良好的文字功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
4.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相应学位。
五、岗位职责:
1.协助主管领导做好联合培养单位的管理;
2.协助主管领导做好联合培养招生和导师的管理;
3.协助部门、各学院、各联合培养单位开展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教育教学管理;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工资福利待遇:
1.基本工资:7000元/月(税前);
2.社保费项:根据上海市相关文件规定;
3.其他:根据完成工作情况,发放相应的津贴。
七、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应聘者发送报名材料(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明、相关工作经历和经验介绍,以及个人认为的其他所需材料)至邮箱:yjsb@,请如实填写应聘申请材料,报名期间不接收纸质材料。初选入围后应聘者按通知要求另行提供书面材料;
2.用人部门组织初审、面试和业务能力考核等,根据以上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报学校人事处备案;
八、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材料,如有与实际情况不符,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2.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2月25日;
3.初选合格后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反馈信息。
九、联系方式:
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021-61900075
邮箱:yjsb@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999号,邮编:201306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6年2月1日
应聘方式:请留意职位介绍中的链接、邮箱、二维码等联系信息!
免责声明:

此信息由上海海洋大学 (查看来源)审核并发布,我们转载该信息,仅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资讯、促进大学生及广大求职者就业之目的。该招聘职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时效性及合法性均由原始发布方“上海海洋大学”负责。我们作为信息转载平台,不构成求职建议,不涉及任何职业中介服务,不对其内容承担任何形式的保证责任。请用户在使用转载信息时保持审慎,自行判断并承担相应风险,求职请认准企业官方渠道!